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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期设定的原则
发布时间:2016-05-30   来源:网络   编辑:上海力兴
文章导读: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
医疗期设定的原则
 
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注:下列情形中关于医疗期的约定长于上述规定的,从其约定:
1、集体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
2、劳动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
3、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医疗期有特别规定的。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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