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上海居住证积分新办一般需要档案核查和教育经历背景信息核实,当这两项审核通过时,才进入正式受理环节。在您看到网页上提示“受理通过,等待审批”时,通常在20个工作日内会收到告知短信,当短信通知审批通过时,便可以到人才中心打印积分通知书。
答:持证人同住子女需要享受上海居住证积分相关待遇的,不需要提供同住子女居住证,需提供材料如下:
(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7)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答:申请人按照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以及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3)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引进人才,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4)落户上海实际居住地公共户的,单位提供落户申请报告。
答:先在网上系统单位信息中将联系人改为新的人事专员,提交后,带好介绍信、新人事专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至单位注册地人才中心做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由变更后的人事专员递交单位员工的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上海人事外包网
联系人:张老师
热线:18964003885
邮箱:zhzg@lxhro.com
地址:上海闵行区黎安路999号1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