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的王先生到定点药店买药时,发现自己的社保卡不知什么时候丢失了,于是立即进行了电话挂失,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卡手续。到社保经办机构一查,他卡内的1000多元一周前已经被消费一空。原来,王先生的卡丢失后,因为未设密码,被人在一家药店一次性消费掉了。王先生认为,药店与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中有约定,“超过300元的消费要登记消费人的身份证号码”,如果药店有登记,王某可以通过警方查到窃取他个人账户的人,现在无法查到,这一损失应由药店承担。药店认为,药店与经办机构有协议,药店违反了协议,经办机构可以对药店进行处理,但王先生的损失与药店没有任何关系。
王先生找到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准备起诉该药店。律师弄清楚后,告诉王先生:一、社会保障卡具有多种功能,如住院报销的电子凭证、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电子钱包、发放与使用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载体,这就要求持卡人必须设置密码,有自我保护意识,如果个人不设置密码,是个人对社保卡责任的忽视,发生的问题,个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威海市2009年10月印发的《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持卡人应设置密码,并规定“因挂失不及时及冻结生效前发生的损失由遗失人承担”,据此,持卡人必须设置密码,否则造成的损失只能由个人承担。三、药店与经办机构之间签订的协议,对协议双方形成制约,对王先生本人不具有法律效力。基于此,该律师事务所建议王先生不要提起诉讼。
社会保障卡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行,应用于社会保障领域的集成电路卡。它的功能很广泛,如,就业、失业、求职登记,申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职业资格鉴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诊所、药店就医、购药,查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信息,等等。它既是电子凭证,又是电子钱包,它是信誉、经济等多方面的广泛集成,安全性是卡的首要问题,但是有的人始终不设密码。一旦丢失,很容易被他人消费。在此奉劝持卡人给社保卡加个密码,否则是要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