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3年4月17日发出了《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招聘高校毕业生做到“三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根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力度,严禁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针对当前高校毕业生求职过程中遭遇的就业歧视问题,通知强调,各地、各高校在组织校园招聘活动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资质、招聘信息的核查,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法制教育,提高毕业生维权意识,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为毕业生提供求职、签约等方面的就业权益保障服务,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知还要求,要把大力收集岗位信息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和岗位数量进一步增长。要努力开辟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的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