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作日:20.83天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20.83天/月
月工作日为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大多运用于医疗期的计算,当职工累计请病假满20.83天(不含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则医疗期满一个月。
月计薪天数:21.75天
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21.75天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月计薪天数用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例如病假、事假、加班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