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起,没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继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南京市人社局5月7日发布的消息显示,该市近300家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目前只有130家申请获证,超过一半的企业至今没有递交申请。
去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亮点就是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派遣工不得超过各单位用工总量的10%,且劳务派遣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这项规定,无疑给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带来了压力。记者采访省内多家企业了解到,一批中小劳务派遣公司正逐步退出这项业务,而一些企业为减少用工成本则转向劳务外包。
苏州市新区一家日本独资企业目前有员工6000余人,派遣工超过50%。企业人事科科长汤先生表示,选择劳务派遣主要是为应对用工数量的季节性波动。“用工高峰时有6000多人,而低谷时只有2000多人。新规实施对企业影响很大。”汤先生说,如对于包装这类辅助性岗位,公司以前主要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现在可能整体转包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管理工资、保险等。
南京的一家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的经理告诉记者,不少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的制造企业、一些大单位的后勤,都有类似苏州新区这家企业的做法,即对生产线、辅助性工种整体外包,将原来劳务派遣的三方雇佣关系,变为更加简单的两家企业间的经济合作方式,现在很多规模人力资源公司都在承接外包业务。但人力资源专家同时表示,有些劳务外包风险大。比方说工作条件差、强度大的建筑、装卸搬运等工作,会引起很多工伤或劳动争议,企业在承接劳务外包时需慎重权衡风险与收益。
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巴坤亚提醒,对没有条件取得合法资质或者退出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要提前谋划,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好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转移接续,不得临时大批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