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 规定 | |
支付形式 |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货币支付工资。 | |
支付时间 | 在职 | 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遇法定假或休息日,不得推迟支付。 |
离职 | 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 |
特别规定: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预付,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 ||
代扣情形 |
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代扣工资:
1、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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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维权 | 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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