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服务期内,依照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须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七)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