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疗期如何计算?多少天病假算医疗期满一个月?
答:根据规定,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而医疗期的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累计计算,具体按上海市规定的月工作时间计算,即劳动者连续或累计病休满20.83天为一个月,其中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因为劳动者无需在休息日、节假日请假休息。
注:制度工作天数是指除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以外的工作天数。具体计算如下: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