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2个月还是3个月?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此处的“以上”包含本数,所以一年期合同,试用期最多为2个月。
问:辞职需要提前多久通知单位?
答:提前通知的期限根据合同履行的阶段来定。试用期内,个人提出解除提前3日即可;若试用期满,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问:单位与员工协商每月多支付员工200元,不再为其缴纳社保,可以吗?
答:不可以。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单位应尽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保障。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其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承担部分列入劳动者本人工资总额的组成,所以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代替社保缴纳。
问:找到新单位,档案怎么处理?
答:单位录用上海市户籍的全日制劳动者,在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后,应按规定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调集、保管、转移等工作。单位不具备保管档案资格或不愿意自行调集、保管、转移档案的,应委托职业介绍代办服务机构办理。
问:请病假,工资怎么支付?
答:病假工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计发比例,连续患病6个月内,且本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支付。病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年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最低标准中不包括由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